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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章:爱狗人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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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少是偷拍的吧,你这涉嫌违法偷拍啊。
魔王说:这您可就冤枉我了,我这个只是拍照的形式,可不是真的偷拍。
根据魔王的交代,死者冬秀拍虐狗的照片可能是为了出售,具体出售给谁他就不知道了,因为那不是他该管的事情。
特案组回到警局时,尸检已经完成了,尸检报告中显示冬秀被电棍击倒后被扼死,死者身上没有其他任何明显的伤痕,说明凶手一出手就成功将死者制服,因此死者身上没有任何防御性的伤痕,死者眼球被摘除,眼球组织有所损坏,根据眼睛内部的划伤情况初步判断为铁制刀片,眼球组织的是被锋利的刀片割下来的。
李志通说:凶手是在死者死前摘除的眼球,还是在死后摘除的?
专案组姚法医回答说:死者眼睛没有明显的出血状况,应该是在死后完成的。
根据专案组的调查发现,冬秀的人际关系异常复杂,冬秀在这个城市没有父母亲人,可以说她在这个城市无依无靠,但他的人际网却十分复杂,最后经专案组调查发现,冬秀极有可能涉嫌卖淫,专案组从冬秀手机中的通话记录找出了近百个陌生手机号,于是对此进行了排查,这些人有的打不通电话,打通电话的也无一例外都否认认识冬秀,专案组配合各地派出所和通讯部门,对这近百人进行录口供,此调查一直持续到现在,遗憾的是还没有发现可疑人员。
但是另一边传来了一个好消息,冬秀住所附近其他楼上的监控设备比较完善,所以可以很清晰的看见冬秀提着一个黑色塑料袋,出现在监控画面中,此时的她从出租车上下来应该刚从魔王家里回来,看这个黑色塑料袋的隆起程度不难看出,里面就是小狗的尸体。
冬秀进入小区周围楼上的监控范围,时间是下午的4时51分36秒,而当冬秀出现在一个路口的监控画面中是,5时01分09秒,冬秀再出现时手里的黑色塑料袋已经不见了,在这十分钟的时间里,死者将小狗的尸体扔在了什么地方,专案组去做过测试,从离开小区的监控范围到进入路口的监控范围,这段路程三分钟就可以走过去,那么在这十分钟里发生了什么?
这段路上有三个垃圾桶,死者应该是把狗的尸体,扔在了其中一个里面,但是这也并不可能需要十分钟的时间,凶手就是在这段时间里盯上死者的,也就是在冬秀扔小狗尸体的时候被凶手看见了。
专案组还特地找了一下跟冬秀同时出现在两个监控画面中的人,但是并没有专案组所期待的结果。
凶手没有出现在任何一个监控画面中,具有极强的反侦查能力。
另一边特案组也有这种疑惑,现场窗户上装有防盗网,窗户没有破坏的痕迹,就算凶手会飞也不一定能进入现场,楼梯进出口处有监控设备,试问凶手是怎么进入这栋楼的?
或者说凶手本就是楼内的一员?
李志通拿出一张名单说:该楼共有24户住户合计人员58人,个人住户有四户,两人住户有九户,三人住户有八户,四人住户有三户,目前大致可以排除16人,主要是老人和小孩,死者也排除所以还剩下42人,凶手可能就在这42里。
特案组将矛头指向这四十二个人,对这42个人进行全方面的调查,一面进行录口供,一面进行犯罪心理侧写会议,专案组的部分成员,以及当地警方参与到犯罪心理侧写会议中。
会议开始之前李勇首先说道:我们目前掌握的信息不少,但是实质性的东西还没有,所以我们不得不借助犯罪心理侧写。
会议正式开始,李志通最先说道:让我们来问一个问题,凶手为什么杀人,目的是什么?凶手的目的很明确,不是杀人而是摘除死者的器官,凶手摘除死者的器官没有选择带走,而是塞进狗的眼窝里,所以凶手不是摘除狂。
顾越解释说:摘除狂是一种疯狂的行为表现,一般表现为选择目标并且选择摘除目标身上的器官带走,这些器官有两个用途,一是用来收藏,二是用来食用,就像《沉默的羔羊》里的汉尼拔一样。
顾越说:凶手摘下死者的眼球,塞进狗的眼窝里,没有其他的犯罪迹象,没有任何形式的性侵,没有财物丢失,现场也没有多什么东西,完全就像是在为这只狗复仇一般,凶手想让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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